本報記者 曹剛
  去年11月15日,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發佈,提到“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,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”。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表示,全國不設統一時間表,由各省(區、市)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。
  今年1月17日、18日、23日和2月14日、21日,浙江、江西、安徽、天津、北京相繼實施“單獨兩孩”政策。記者概覽五地新政,歸納出8個廣受關註的問題。
  ■ 哪些情況屬於“獨生子女”
  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,即沒有同父同母、同父異母、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,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於生育子女前死亡。
  收養人無親生子女且只合法收養1個子女的;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兄弟姐妹的,也是獨生子女。江西省衛計委還指出一種情況:依法從福利院收養1個棄嬰或殘疾兒童且只生育1個子女的,親生子女和收養的棄嬰或殘疾兒童均視為獨生子女。
  ■ 此前的獨生子女獎勵要退嗎
  “單獨”夫妻申請再生育的,應當註銷其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,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,此前已享受的無需退還。
  ■ 一方本地戶籍能否享受政策
  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不在同一個省(區、市),只要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允許“單獨”夫婦生育兩個孩子,就可在那裡申請再生育。
  ■ 雙胞胎的父母能否再生一個
  第一胎是雙胞胎的夫妻不符合申請條件。
  符合申請條件的“單獨”夫妻,如果第二胎生下的是雙胞胎,不用再征收社會撫養費。
  ■ 符合條件的怎麼申請生兩孩
  可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(鎮)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,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申請材料審查後,決定是否批准。
  需填寫並提交夫妻再生育申請表、審批表、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、結婚證、戶口簿、照片及由鄉(鎮)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經調查後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等材料。
  ■ 新政實施前搶生兩孩怎麼辦
  浙江、安徽的政策相對寬鬆。浙江規定,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已送達的,繼續有效;征收決定書沒送達的,符合條件的需在6月30日之前補辦手續,相關部門將“特事特辦”。安徽規定,凡在11月15日《決定》公佈後生二孩的“單獨”夫妻,都可補辦生育證,相關部門將“特事特辦”。《決定》公佈前,“單獨”夫妻生二孩,已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的,不再退還;未征收或未收完結的,終止征收。
  江西和天津相對嚴厲。江西方面表示,已處理並執行到位的,繼續有效;已作出處理決定但沒執行到位的,按原處理決定執行;還沒作出處理決定的,依照《條例》或生育行為發生當時的政策規定,作出處理決定並執行。天津也表示,需依照生育行為發生時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處理。
  北京則對懷孕和生育分別作出規定:政策實施前,已懷孕但沒生育的夫妻,如符合政策,在批評教育後,可依法申請補辦《生育服務證》;已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屬違法生育,按當時的《條例》及生育政策處理。
  ■ “單獨”夫妻再婚後能否再生
  浙江省衛計委負責人解釋說,再婚丈夫或妻子的孩子,沒有同父同母、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,可申請生第二個孩子。
  ■ 兩個孩子出生間隔有何規定
  天津人口計生委規定,經批准生育兩孩的,應與生育第一個子女間隔4年以上,但三種情況除外:女方年滿28周歲,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,依法收養子女後又懷孕的。
  北京也設置了生育間隔,規定不少於4年,或女方年齡不低於28周歲。  (原標題:8項細則回應民生關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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